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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1年度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1-04-20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各党总支、党支部:

根据武汉大学党委《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》(武大党字[2011]21号)的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意识,树立先进性标准,拓宽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渠道,提高基层党组织、党员自我提升和自我约束能力,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需作出2011年度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主要内容

党支部承诺的内容,主要围绕以下方面进行: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;贯彻落实学院党委的决策部署;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;加强党员与群众的密切联系,发挥党员在教学管理中的骨干作用等。

党员承诺的主要内容:

1.教学岗位党员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承诺:教书育人,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;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为人师表,恪守教师职业道德,廉洁从教;刻苦钻研业务,提高教学科研水平;遵纪守法,关爱学生;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等。

2.行政岗位党员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承诺:服务师生,管理育人,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;爱岗敬业,提升能力;依法行政,廉洁自律;增强服务意识,提高管理水平和执行力;积极参加共产党员岗位服务活动等。

3.学生党员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承诺: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,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;坚持全面发展,努力成才;服务同学,服务社会,勇挑重担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;严于律己,遵纪守法,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等。

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根据上述要求,将承诺事项具体化、项目化。

二、基本要求

1.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。应着眼于基层组织创先进、共产党员争优秀、科学发展上水平、人民群众得实惠,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党员标准、义务及党组织创建“五个好”、党员做到“五带头”的基本要求,进行承诺,充分展示先进形象。防止降低标准,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。

2.注重结合职责和岗位实际。应围绕部门职能和党员岗位职责,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,围绕立足本职创佳绩进行承诺,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坚持尽力而为、量力而行,防止公开承诺标准过高过泛、不切实际,搞形式主义。

3.注重解决师生关注的问题。应把师生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,解决师生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。党组织要根据本部门实际,党员要结合发挥自身能力和特长,向师生员工承诺几件办得到的实事好事。

4.注重加强分类指导。应根据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,加强公开承诺的分类指导。

三、方法步骤

1.提出承诺。党组织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提出承诺事项。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,提出承诺事项。承诺事项要明确、具体、实在,力求得到师生认同。

2.审核确定。学院党委对各党支部的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把关,党支部要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。审核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和符合师生意愿,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和切实可行。

3.公示承诺。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事项,要进行公示,接受群众监督。

4.履行承诺。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根据承诺事项的完成时限,认真履行承诺,切实兑现承诺。

5.评议承诺。要采取个人自评、党员互评、领导点评、群众测评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评议。要把评议结果作为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。

四、组织领导

1.落实领导责任。领导干部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,加强调查研究,指导基层党组织、党员丰富承诺内容,严格承诺标准,改进承诺方法。公开承诺要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现全覆盖,不留空白点。

2.加强督促检查。党委、党总支要对党支部和党员履行承诺情况加强督促检查,对没有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要及时提醒和帮助。

3.做好宣传引导。要做好舆论引导,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、原则要求、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,总结宣传推介公开承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,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,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。

特此通知

附件:1、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表

2、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教职工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表

3、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表

中共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委员会

二0一0年四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