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湖北交警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,曝光一批典型案例。
1.7月29日上午,胡某驾驶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,前往楼台派出所办理业务,误走进了同址的竹山交管大队四中队大厅。执勤民警察觉其身上酒气明显,便立即询问。胡某脱口而出:“我自己骑车来的,车就停在门口。”民警随即调取监控视频,确系胡某本人驾驶车辆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,结果为33mg/100mL,已达酒驾标准。
进一步核查发现,胡某涉嫌多项交通违法行为,一是其曾于2025年5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,此次属于再次酒驾;二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;三是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。公安机关对其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、合并执行,罚款金额共计2740元,并处行政拘留5日。
2.8月9日21时许,襄阳交警在民主路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,对驾驶人何某例行检查,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,结果为51mg/100ml,已达酒驾标准。何某称,聚餐时喝了些啤酒,觉得休息一段时间酒精能够代谢完,便驾车出行。
民警现场对何某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,并依法对其予以罚款2000元,驾驶证记12分,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。
3. 8月3日20时许,鄂州交警在广场西路与仁义路路口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,对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,发现驾驶人倪某神色紧张、答非所问,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,结果为52mg/100ml,已达酒驾标准。
倪某自述,晚上聚会时,未能拒绝朋友劝酒喝了一杯,结束后侥幸驾车回家。民警现场展开安全警示教育,为倪某讲解酒后驾车的法律后果与安全风险,并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。
4. 8月11日18时43分,高警二支队在大广高速团风收费站执勤,对驾驶人熊某例行检查,熊某突然说“要喝水”,言辞闪躲,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,结果为71mg/100ml,已达酒驾标准。
经查,熊某中午在麻城吃饭时饮酒,心存侥幸驾车返回团风。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0元,驾驶证记12分,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。